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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之争:王老吉胜诉的背后逻辑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时间:2014/12/31 13:44:24     
  历时两年半之久的“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红罐凉茶装潢权官司(下称“红罐案”)昨日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宣布——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红罐凉茶包装所有权最终归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2014年12月20日新快报) 

  历时两年半之久的“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红罐凉茶装潢权官司(下称“红罐案”)昨日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宣布——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红罐凉茶包装所有权最终归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2014年12月20日新快报)
  关于王老吉与加多宝的故事,一直以来流传着许多版本,这些版本扑朔迷离,各执一词,曾经令很多人看不明白。但是随着“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宣判,事情已经日渐明朗和清晰。如果说十八大以来“法治”成为国家经济新常态之下的高频词,是王老吉胜诉的宏观背景,那么,除却“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大气候,王老吉之所以胜诉,必定还有一些发乎情却不止乎礼的背后逻辑存在。
  举一个例子:解放前,一位英国老板A钻空子“租”了一位中国男人B的老婆C做太太,这太太C本来就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戏子,经英国老板A一捧之后,名气更大,简直成了全世界都赫赫有名的“名角”……就在这个时候,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男人B翻身做主,恰逢“租约”到期,于是根据协议,把老婆C接了回来。那么,既然老婆C已经完璧归赵,那C自然就是B的老婆,跟A已没有任何关系。A可能会对C旧情不舍,但你在“租”期已经享受过C的好处,愿赌服输,根据规则,只要你把C还给B,你再不舍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而不能再找一个身材样貌差不多的女的穿上跟C差不多的衣服四处演戏赚钱并且还到处登广告说:“C更名A了”、“全世界赫赫有名的名角C更名A了”,然后误导一大帮“不明真相”的戏迷们把A当作C来买。
  也就是说,分了就是分了,如果真爱,就不要再死皮赖脸地往上靠甚至玩山寨;如果真爱,并且你真的如你所说的那么优秀,那又何必死缠着一棵树不放,而不去寻找更大片的森林呢?这世上可能有两种男人最为人所不齿,一种是有暴力倾向的,另一种是虚伪到装弱小来博同情的。遗憾的是这位英国老板身上都有,尤其是自身分明有英伦血统却愣要假装中国DIAO丝,这画面太丑,令人简直不忍直视。
  做人不能太唯利是图,做企业也是一样。任何一家没有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底线的公司都不可能成为真正受人尊敬的伟大企业,哪怕你赚再多钱。事实上,当你在道义上输了的时候,很可能你也已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这伤害的就不仅仅是你所认为的“对手”,更受伤的将是你自己本身。
  加多宝在和王老吉的一系列恩怨纠缠中,很多事情确实办得不够漂亮。尤其是想当然地提出的那些“设计说”、“使用说”、“分离说”,简直是在污辱我国法律工作人员的智商。正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所说的那样,“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很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包装、装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否则势必会导致相关消费群体造成混淆困扰。”在这样的法理、道义基础之上,个人认为加多宝当下最应该做的是反思自己的问题所在并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措施,而不是徒劳无功的“上诉”。

责任编辑: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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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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