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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之争再起波澜 加多宝遭遇“噤声”引发关注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3/2/5 10:22:33     
  关于国内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斗争远未结束。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药集团诉加多宝虚假宣传一案下达诉中禁令,要求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判决前就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  

  

  关于国内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斗争远未结束。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药集团诉加多宝虚假宣传一案下达诉中禁令,要求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判决前就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

  “禁令”一出,即引发业界、法律界的热议。失望!是来自民间的典型声音。

  未审未判即遭“噤声”

  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判例,特殊到赛事尚未过半,裁判已经作出了大大不利于其中一方的倾向性裁决。

  法院认为,加多宝公司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会在客观上误导相关公众。对此,加多宝代理律师姚岚认为,广州中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严重错误,加多宝广告语在发布前依法经过国家有关机构的审查备案,有据可循。法院在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就做出裁定,有失偏颇。 

  对于多年研究和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士而言,此裁定也有些令人费解。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尹学谦律师表示,“对于诉前、诉中禁令申请的采纳,法院一般会很慎重,通常而言,类似禁令会用在对商标、专利的侵权案上,虚假宣传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不会出此禁令。”言下之意,该裁定的法律依据有误,诉中禁令仅仅体现在知识产权法系,但是在涉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中,并没有关于诉中禁令的明确法律规定。

  更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个裁定更像是“一次草率的行径”。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卢海君认为,法院对广药集团的申请理应驳回。“‘未审未判先执行’有破坏法官中立主义原则和当事人地位平等参与的程序正义的嫌疑。”

  上述人士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广药集团在此案未审、未判之前,就已经抢先拿到了一张凌驾于竞争对手的“官方许可证”,这一裁决如得到执行,将对加多宝的地区销售造成直接性打压,形成典型的司法不公。

  17比0:谁才是被伤害的?

  加多宝广告语被叫停的背后,还有更多昭示该裁决“错判”的真相在浮出水面。

  公众通过加多宝向法庭提供的一份《广药集团工商档案查询》,均可了解到一个事实,“广药集团本身并没有直接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饮料的生产和经营业务。”也就是说,广药集团至始至终没有生产过一罐凉茶产品,17年间红罐凉茶的实际生产者一直是加多宝。

  更令人唏嘘的是,虽然如今广药已经抢回王老吉品牌,但由于其旗下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没有生产资质,没有国家批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法经营范围仅仅是批发零售和信息咨询;所以相关产品还只是委托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他企业代加工,依然属于“0生产”状态。

  17:0的现实结果,让广药近期向外推销的所谓“唯我正宗”的观点遭遇尴尬局面。公众的疑问是,没有生产过一罐的广药集团,是如何被凉茶生产者加多宝伤害的?

  事实上,所有人都清楚这场旷日持久官司背后的利益动机。17年前,默默无闻的“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被广药集团视为 “鸡肋”,于是租给了加多宝公司。17年后,经过“养母”悉心培育,当成为知名品牌的王老吉变成“摇钱树”时,广药的态度立刻来了个360°大转变,不仅通过当地法院的帮助,全面收回未到期的使用权,现在还是通过当地法院的帮助要坐享“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衍生出的全部品牌溢价。

  顺应市场经济自强发展才是王道

  业内人士分析,抢回王老吉品牌后,2012年前3季度广药在凉茶市场占有率仅达8.9%,而痛失品牌的加多宝,市场份额不降反升占到73%。这样的数据不可能不刺痛广药的神经。在市场竞争败退之际,广药集团获得了广州中院这样一个强令竞争对手立即停止原有广告宣传的诉中禁令,无疑被认为是获得了“救市稻草”。

  有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如果加多宝在失去王老吉品牌之后就一蹶不振,还会有后来这一系列诉讼吗?对于广药而言,是否更应去做的是思考如何善用既往加多宝为王老吉所积攒的品牌资产,从生产、渠道、销售等各个环节自珍自强,而不是“急切地需要公权力给予申请人及时的救济”呢?

责任编辑:谭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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