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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 LG因断液晶面板价格垄断被罚
来源:腾讯网       时间:2013/1/5 10:03:32     
  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开出价格垄断罚单,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1月4日,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开出价格垄断罚单,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调查6年罚款3亿并不简单

  据悉,2001年至2006年,三星、LG等6家企业召开了53次“晶体会议”协商液晶面板价格。事实上,早在2008年11月起,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开始对陆续对6家涉案企业作出判决,合计判处罚金12.15亿美元;2010年12月,欧盟对涉案企业处以总计6.48亿欧元的罚款。相比起来,中国对这6家企业的调查花费的时间更多,罚款的额度也相对较小。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反垄断机构的低效和弱势。中国《反垄断法》在2008年才开始施行,无论是相比欧盟的几百人和美国反垄断执法的超过千人,中国发改委反垄断局目前仅有30多人。能够在6年内完成调查已属不易。

  与欧美数十亿美元的罚款额度相比,中国罚3.53亿元人民币相对较小,主要和执法时所依据的法律有关。中国目前涉及价格违法的法律有两部。按照《价格法》规定,对违法企业的罚款不能超过其非法所得的5倍,而《反垄断法》规定罚款可达相关经营者前一年经营额1%到10%。

  而由于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才开始正式施行,按照法律不追溯既往,以及在新旧法间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发改委反垄断局只能依据《价格法》对这个发生在2001年到2006年之间的案件进行处罚。

  反垄断一小步 市场经济一大步

  2011年11月9日央视报道发改委正在就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一事展开调查,引发舆论战。虽然时至今日电信联通的反垄断案仍未了结,发改委称还在监督中,但仅仅发改委对两大国有企业进行垄断调查一事本身,就有着非常的意义。

  从2011年末发改委突然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的反垄断调查事件,到如今又对外企价格垄断做出制裁显得尤为意义重大。不可否认,目前的《反垄断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尤其是目前显示国情制约下,难以解决国内行政性市场垄断的难题。但仍然向国内外传递出新的改革信号:中国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改革和探索正在加速前进;政府也有意加快职能转型,以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责任编辑:吕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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