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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万物,相依相存,轮回四季,葳蕤生姿,溢彩峥嵘,生生不息,源源不尽,演绎着大自然的繁荣昌盛和亘古绵长。
人与万物相依共存的地球,厚德载物,养育着人类祖祖辈辈生生不息的生命和希望。万物相生,五行相扣,交织错布,敬畏自然,善待生命,与万物和谐相生,人类才能成为自然界的灵长。
羊是与上古先人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动物。人类和羊相依相偎,不离不弃的关系源起已殊不可考。
在人类历史上,除了15世纪在英国发生的“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外,千百年来羊对人类唯有奉献。它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羊皮和羊毛被人穿在身上,羊肉、羊杂、羊血被人吃进肚子,还被编成寓言故事来教育和娱乐儿童,堪称鞠躬尽瘁,死而不已。
伴随着中华民族步入文明,与羊有关的人类文明积淀演绎成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羊文化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历史渊源深厚,其影响着我国文字、饮食、道德、礼仪、美学等文化的产生和发展。
汉字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使用最广泛的文字之一。汉字的起源和发展,与中华民族的文明紧密相关,它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载体,汉字中隐含着极为丰富的信息,是记录、反映、揭示中华民族上古文化发展过程最为有力的“原始记录”。我国早期的文字犹如古文化的化石,记载着古文化和古人的观念。汉字就像一副标本,传承着中国的古代文化,羊文化是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从诞生时起就与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查阅有关“羊”的大量考古与文献资料,我们发现,“羊”已经远远不再是一种作为生物的存在,而是作为一种观念或者说精神渗透进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它甚至渗透进传统中国人的性格中,并在极大程度上准确地表达了传统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学界大量的考古报告表明,羊早在新石器时代已经是人类的伙伴。通过对字源、语源进行文化学研究,我们还能进而扑捉到大量关于羊与早期文化生成关系的信息。最早的可见的文字资料卜辞表明,殷商时期已经“六畜”俱全。从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收字情况来看,以“六畜”为字根的各部分字,其字数依次为:羊部45文;豕部36文;犬部33文;牛部20文;马部21文;鸡部3文。其中羊部字占明显优势,其余次之。羊在六畜中占据头等地位,这就为中国古代人首先将情感价值投入并凝聚到羊身上提供了物质基础。殷商时期是我国传统文化生发的重要奠基时期,殷人对羊的特别关注也必将使羊对传统文化观念的塑成产生深远的影响。
经历西周与春秋战国的文化整合和沉淀,最迟不晚于前汉,一些关于羊的文化观念最终定型,现将其荦荦大者列举于此:
(一)羊食为養——羊与中国传统膳食
“養”字语源是“羊”。《说文·食部》:“養,供養也。从食羊声。,古文養。”许慎把“養”字视为形声字,但分析“養”字的原始结构,它又是一会意字,乃一人献羊之象,其字根就是羊。与“養”字密切相关的另一个字是“羞”字,其原始意思与“養”相似。《说文·丑部》云:“羞,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从丑,丑亦声。”两字比较,均有“持羊进献之象”。不过,前者意思倾向于由食物带来的滋养,所以有供养之意;后者则倾向于指食物本身,所以“羞”乃“馐”的本字,是食物的总称。
中华民族自古以素食为主,所以,许慎在《说文》中说:“食,一米也。”[5]但以米为食毕竟为果腹之需。因此,中国人在原始时代便有了家畜的喂养和食用。当时,豢养的家畜主要有羊、豕(猪)、犬、牛、马、鸡六畜,羊居首位,其原因在于“羊在六畜中,主给膳也。”正因为如此,意指膳食的“羞”字和意为供养的“養”字都把羊作为它们的字根。所以王筠说:“凡食品,皆以羞统之,是羊为膳主,故字不从牛、犬等字而从羊也。”
六畜之中,人们选择羊作为“给膳”之主,是因为羊易于豢养。很显然,羊的宜养性是大型的牛、马和以饲料为食的猪所无法比拟的,而其所提供的膳食品质和数量又是犬和鸡这些小型家畜、家禽也无法比拟的。加之上古时期,中原地区气候温湿,草木丰茂,羊的食物丰富,所以,人们选择了羊作为主要的家畜。
羊宜于豢养、性情温顺、肉质鲜美,这些特征使它很容易成为人类优秀的生物伙伴,于是人类就会不可避免地在羊身上投放更多的情感因素,并促成对羊的外在品行和内在性格的进一步认识和认同,而羊的上述特性在这种认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被人性化,其品格中被人们欣赏的部分也就会轻易融入人类的价值观中,如“羊大为美”、“羊我为義”等。而羊优异的膳食品质则会强化人们对羊的情感,从而把它视为吉祥的象征、仁义的规范,甚至视为神化的图腾和宗教的圣物。
(二)羊者祥也——羊与中国传统宗教信仰
羊被视为吉祥的象征渊源极早。《墨子·明鬼下》云:“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以取羊。”这里的“羊”字就是“祥”的意思。出土的西汉铜洗,纹面“吉祥”
二字常写作“吉羊”。许慎《说文·羊部》云:“羊,祥也。”《示部》“祥”下说:“福也。从示羊声,一曰善。”王国维《观堂集林》也说:“祥,古文作羊。”从古文“羊”、“祥”通用可以看出,在古人心目中,“羊”显然是吉祥的象征。
羊被视为仁义祥物,原因应首先在于羊性温顺,易于驯养,并可为人们提供鲜美的滋味和丰富的营养。在崇尚甚至迷信自然的时代,羊的这种品格极易被神化,或被寄予种种美好的想象,或视为神物、或视为精灵。古代的祭祀活动将羊作为三大用牲之一,用以作为人、天沟通的使者,其原因也在这里。
牺牲用羊也是西周流行的祭祀方式,所以,一生为恢复周礼奔走呼号的孔子极力维护这一传统。《论语·八佾》记载:“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正因为羊常常作为祭品出现,所以,羊实际上具有了宗教上的含义。日本美学家今道友信先生在《关于美》一书中指出汉语“美”字中的“羊”字一定要和《论语》中“告朔之饩羊”联系起来理解,是牺牲的象征。他说:“美比作为道德最高概念的善还要高一级,美相当于宗教里所说的圣,美是与圣具有同等高度的概念,甚至是作为宗教里的道德而存在的最高概念。”他的这种见解不无道理,在他看来,“美”是羊这种牺牲的衍化,因而具有一定的宗教意蕴。
羊被古人视成为远古先民的仁义祥物,并被视为具有一定宗教意义的圣物,很自然地演化成了一些民族的图腾。古代西北地区有羌族,最初大约为西北地区一个牧羊为生的民族,《说文解字》云:“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由于羊在羌人生活中的具有重要地位,所以,古代羌人十分崇羊,长期以羊为民族图腾,其风习一直延续到今天。另外,瑶、侗、苗等民族也大致出于同样的原因以羊为民族图腾。
(三)羊大为美——羊与中国传统审美取向
在研究中国古代人审美观念的形成中,“美”的字源学考察一直是国内外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国内学者臧克和在其《汉语文字与审美心理》一书中提出了较系统的看法,书中指出:我国古代人审美价值判断活动与饮食、与自身的繁衍、与物产丰盛的追求以及与初民的祭祀活动有关,古代审美价值取向的古文字符的字源涵义基本上来源于视觉的感受性和味觉的感受性。[11]臧氏的看法是正确的,他从味觉和视觉两方面看到了“羊”与“美”的关联,但是仍旧不够全面,从中国古代的具体情况看,中国传统审美取向的形成与羊的确关系密切,“美”字不仅产生于对羊的味觉感受和视觉感受,同时还产生于对羊的精神感受。味觉感受和视觉感受是直观的,精神感受是意象的。它们尽管都是“美”产生的重要条件,但后者似乎更为重要。
“美”的真实含义是什么?许慎在《说文》中的回答是:“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王筠则曰:“羊大则肥美。”段玉裁进一步说:“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羊大则肥美。”许慎、王筠、段玉裁都试图从人们对羊的味觉感受上谈美的字源意义。
宋代的徐铉在整理《说文解字》时对许慎关于“美”的解释有个补充,他说:“羊大则美,故从大。”他试图从人们对羊的视觉感受上谈了美字意义的起源。这一解释不应视为对许慎说的一种否定,应当是对许慎说法的一种补充,从段玉裁的解释中看,他似乎既赞同许慎的味觉说,也赞同徐铉的视觉说。
美的价值取向还来自对羊内在特质的认识,即人们对羊的精神感受。在传统文献里,羊常常被描述为具有各种美德的义畜。《毛诗注疏·小雅·无羊》里说:“尔羊来思,其角濈濈。”郑玄笺注言:“此者美畜产得其所。”这里,羊被郑玄视为美畜。《惠氏易说》云:“尔羊来思,矜矜兢兢,不骞不崩,麾之以肱,毕来旣升。”羊在这里,又是坚强和顺从的形象。《春秋繁露》则说:“羔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不啼,类死义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类知礼者。故羊之为言犹祥与?”在董仲舒的眼里,羊有角不触人,杀之而不悲啼,跪享母乳,知仁、知义、知礼,集美德于一身,所以是仁人君子学习的榜样。总之,羊的美德反映了人们对羊的精神感受和人们对羊秉性的人格化概括,而正是在这种感受和意象概括中,“羊”与“美”产生了联系,并最终导致“羊大为美”观念的生成。
“羊”成为“美”的化身,于是它的美德就具有了人格的意义,而“美”的意义也随之得到了扩展和引申,有了素质优良、价格贵重、完美淳良、巨大功业、志趣高尚、称赞褒奖等意思。
(四)羊言为善——羊与中国传统道德标准
善的古字由“羊”和“誩”字组成,写作“譱”或“善”。其意为:“吉也,从言从羊。此与義、美同意。”从字形来看“善”为会意字,有“竞言羊”或“羊竞言”之意,但不论从哪个方面讲,善字都与羊字关系密切。“善”还有善良、慈善、正确等意思,但这些意思都是从对羊的认识中演化出来的。
“羊”与“善”的关系,同样来自人们对羊的味觉感受、视觉感受和精神感受。羊被视为“善”的化身,不仅在于它是人类优秀的生物伙伴和食物来源,更在于它的品格被人类认同,并融入人的价值观中。羊性情温顺、宽厚仁义、知礼有仪,其美德让人景仰,因此,受到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普遍推崇。羊作为人们祭天祭祖的牺牲,而且具有如此众多的优良品德,很自然地,这些品性也就成了人格化的道德准则。所以,徐仲舒先生说:“盖人以羊为美味,故善有吉美之义。”[18]据文献反映,人们很早已经把“羊”的“道德”视为人的道德准则和榜样。《诗经·召南·羔羊》序曰:“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为什么说人“德如羔羊”?孔颖达解释道:“《宗伯》注云: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士相见》注云:羔取其群而不党。《公羊传》何休云:羔取其贽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死义生礼者,此羔羊之德也。”[19]序成于汉代,疏制于唐代,从中看出,羊的品德至迟在汉代已经衍化为人格的道德标准。《后汉书·王涣传》也有类似的说法,其文云:“故洛阳令王涣,秉清修之节,蹈羔羊之义,寻心奉公,务在惠民,功业未遂,不幸早世。”所谓“羔羊之义”,说的也是人格化了的羊的优秀的道德品质。
(五)羊我为義(儀)——羊与中国传统礼仪法则
羊被视为有仁、义、礼之德的动物,它的“德”是中国传统道德标准制定的重要参照。然而,在“以德治国”的传统中国社会里,道德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往往具有“法”或“礼”的意义,于是,“羊”在字源学上,又与“義(儀)”、“法(灋)”等礼法概念产生了紧密的联系。
关于“義”的含义,《说文》云:“己之威仪也。”朱骏声《通训定声》道
“经传多以仪为之。”因此,“義”实际上是仪则、法度的含义。就字形分析,“義”是由“羊”和“我”组成的会意字,其意为,“我”把“羊”置于头顶,人羊一体,羊的品质也就内化为“我”的品质,于是“我”就像“羊”一样有了仪则,有了法度。
“我”之为“羊”为什么就有了仪则、法度的含义?从分析“法”的字源意义中可以找到答案。“法”的原文做“灋”,是个会意字。《说文》云:“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灋”从“廌”,“廌”即“獬豸”,是神话传说中的神羊,有明辨是非曲直的本领。古典文献对此记载甚详,《尔雅翼·廌》云:“廌似山羊,一角,一名神羊,一名獬,东北荒中兽也。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后汉书·舆服志》云:“獬豸,神羊,能别曲直。”《晋书·舆服志》云:“獬豸,神羊,能触邪佞。”《述异记·獬豸》则说:“獬豸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因为在古代法制文化中,“羊”(廌)是法度的象征,“水”有公平之意,所以,“灋”从水、从廌。这反映了“羊”与法的渊源关系。
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人类与其祖先和后代相联接,因而得以不断地创造文化、传承文化,而这种联结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语言文字来完成的。”而文字所传递的往往又是人类文化最基本的或最原始的信息,分析文字的字源学意义,是把握文化最早脉动的重要途径。有赖于对于文字字源意义的考察,使我们得以窥探到“羊”与中国传统文化深厚的渊源关系,以及文化生发时代的最原始意象。
揭示“羊”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成关系,我们不难发现,两者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当人们以自己的价值观审视羊,并向羊的所谓优秀品德有所学习的时候,人正在外化为“羊”;反过来,“羊”也正在外化为人。于是,羊就成为人化的羊,人则成为羊化的人。传统中国人思维特征和行为方式的形成过程体现了这样的生成关系。
分析传统中国人的性格和情感特征,我们发现的确存在一种羊化的倾向。就中国人(尤其是中原人)的性格和情感特征,梁漱溟先生在其《中国文化要义》中总结了10点,它们是:(1)自私自利;(2)勤俭;(3)爱讲礼貌;(4)和平文弱;(5)知足自得;(6)守旧;(7)马虎;(8)坚忍及残忍;(9)韧性及弹性;(10)圆熟老到。[23]林语堂先生则把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概括为以下15点:(1)稳健;(2)单纯;(3)酷爱自然;(4)忍耐;(5)消极避世;(6)超脱老猾;(7)多生多育;(8)勤劳;(9)节俭;(10)热爱家庭生活;(11)和平主义;(12)知足常乐;(13)幽默滑稽;(14)因循守旧;(15)耽于声色。[24]这15点与梁漱溟先生的10点内容大致相同,尽管梁漱溟先生的概括有些贬意,但两者同样都适用于传统中国人。如果将传统中国人的这些性格特征与我们思想意识中的羊的性格特征作比较,不难发现,这些性格特征或多或少都带有羊化的趋向,如和平、知礼、讲义、仁爱、勤俭、消极、多生、单纯等,很明显,这些性格特征的描述不仅适用于羊,同样适用于传统中国人。
传统中国人性格的羊化特征乃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农耕文明极易养成以下整体的民族心理的和行为的趋向:(1)封闭保守;(2)勤劳务实;(3)和平文弱;(4)消极避世;(5)因循守礼;(6)纯朴简单。[25]这些趋向是养成传统中国人性格特征的基础,它们不仅是典型的中国人的基本特征,也是我们对于羊的性格趋向的基本印象。
如果再做进一步的深究,作者认为,传统中国人性格特征的羊化现象乃是与羊有着共同的食物结构造成的。从考古发现和历史文献看,“我国自进入农业社会以后,饮食结构就受着农业生产水平的制约,不同的历史时期的饮食结构也不尽相同,但整体上说,形成了以谷物为主食、其他肉类、蔬菜瓜果为副食的饮食方式。”饮食方式首先决定了人的体格,进而影响到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并最终影响到文化的基本形态。动物性食物养育了游牧民族强健的体格,在与动物的周旋中形成了强悍的秉性,但他们疏于思虑,疏于精密,所以由他们创造的文化是游移的、掠夺性的和粗疏的文化;而以农业为主要生存方式的传统中国人(中原人),植物性食物养育了他们纤巧灵活的体格,日日面对赖以自己精心呵护的柔弱的庄稼形成的只能是细腻、温和的品格,但他们缺少的是剽悍的体魄、强烈的开放心态和竞争精神,所以,由他们所创造的文化自然是温和的、精致的和充盈着思辨的文化。这种文化,我们基本上可以称之为“羊文化”。
我们长期以“龙”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甚至有人把所谓“龙文化”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但这是违背客观事实的。“龙”,张牙舞爪、面目可怖,表现的是帝王的威严和权力,它应当是中国帝王文化或者说是封建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尽管其刚健有为和昂扬向上的精神值得人们敬仰,但它毕竟不是代表广大普通中国人的文化形象。它之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领域成为显性文化,是封建社会宣扬的结果。而谈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实质,显然不能把代表帝王意志的文化符号视为传统文化的主要代表,倒是“羊”,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准确表达了大部分中国人的基本性格特征、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不是龙文化,而是羊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