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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加油站新规:政府被指管理错位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时间:2012/7/10 11:11:24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日前出台的《重庆市涪陵区加油加气站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加油站的有效期为30年,经营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的规定引发民企强烈质疑。”  但《中国企业报》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一规定对于在涪陵区经营民营加油站的企业主来说,的确是不小的打击。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日前出台的《重庆市涪陵区加油加气站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加油站的有效期为30年,经营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的规定引发民企强烈质疑。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局于7月3日对媒体公开澄清,“政府要收回的仅仅是加油站特许经营权。至于加油站本身的设备、建筑等属于投资方的资产,仍属于投资方所有,政府不可能侵占。”

  但《中国企业报》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一规定对于在涪陵区经营民营加油站的企业主来说,的确是不小的打击。一位民营加油站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已经在亏本经营了,如果到期再收回经营权的话,损失可能会很大。”

  民企不满:治乱还是添乱?

  据了解,《办法》中规定,“加油站的有效期从初次取得《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之日算起,加气站的有效期从初次取得‘加气站投产验收报告’之日算起,加油加气混合站的有效期以取得证书或报告的时间为准算起。加油加气站的有效期为30年,经营期满政府无偿收回。”

  而对于《办法》出台的初衷,涪陵区相关负责人在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近年来涪陵区加油站呈现“三乱”:一是布点“乱”,二是油源“乱”,三是管理“乱”。加油站作为一种不可多得的资源,政府要将它拿到市场进行公平竞争。

  对此,已在涪陵区经营多年加油站的李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现在卖的油来源其实很单一,都是中石油和中石化销售给我们的。而且我们卖油的价格也是物价局统一规定,并不存在混乱的局面。”

  而对于涪陵区政府认为加油站布点“乱”的说法,一位民营加油站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看到过有媒体曾报道涪陵区加油站数量多,密度大。但那是市区的现象,而且在市区经营加油站的大多数都是国企,民营加油站在市区的比较少,据我了解应该在4家左右。其他的民营加油站都分布在县、乡等郊区。这些地方是国营加油站不愿意去的。”

  财经评论员陈德成认为,加油站“乱象”的出现,不是缺少特许权限期和收费,而是政府管理错位和市场发育不足造成的。涪陵有关部门需要做的,就是规定该行业的技术和服务门槛,鼓励加油站行业的市场化发展,不能再走回头路了。

  东南大学法学院律师张马林说:“油品乱象、油荒等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政府的监管手段来执行,甚至只要斩断某些可能的政企勾结的利益链条,就能解决相关的乱象。”

  加油站困境:经营雪上加霜

  事实上,涪陵区的民营加油站在《办法》出台前经营就不乐观,而此次《办法》的出台,很可能对他们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

  “现在每卖一吨油就会亏200元左右。”一位民营加油站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油源来自中石油和中石化,每吨仅比物价局许可的销售价格低300元左右。而每吨油的运输、损耗加上加油站的人工和水电等成本就要500元左右。这样就造成了每卖一吨油就会亏损200元的情况。”

  上述负责人还为记者梳理了涪陵区加油站的发展历程,“最早的时候都是中石油的加油站,之后民营加油站开始出现。而在中石化加入后,民营加油站渐渐就开始向郊区发展。2005年前后,我们民营的加油站每个月还能从中石油或中石化拿到一些计划油,但都是很少量的,基本上一个加油站只能分到三五吨。而且是一个月内从中石油拿到计划油了,就不能再从中石化拿;从中石化拿到计划油了也就不能再在中石油拿到计划油。到现在,一点计划油都拿不到了,中石油或中石化说多少钱我们就得付多少钱。”

  而对于涪陵区政府30年后将收回加油站经营权的做法,上述民营加油站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之前的做法虽然政府每年都需要对经营许可进行检验,但只要是安防、税务等相关条件合格,就会过关。而且在批给我们经营权的时候可没有说以后会收回去。”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政府的《办法》出台后也没有相关人来告知我,我也是听到业内人说起才得知的。”

  该负责人坦言,“不要说市区那些繁华地段,就以我们这些民营加油站所在的郊区来说,把土地、办证、建设成本加起来,一个加油站的投入要超过200万。如果30年之后政府真的要收回,很可能会给我们造成很大的损失。并且之后的加油站经营权如果要招标的话,面对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巨头,我们民企肯定不占优势。”

  一民营加油站经营者张修奎在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特许经营权收回后,政府对其进行公开拍卖,但民营加油站势单力薄,很难与经济实力雄厚的中石油、中石化进行竞争,政府面向社会的招标,很有可能演变成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对手戏”。

  另外一些民营加油站经营者表示,根据《办法》,“凡是以中石油、中石化等成品油专营中央企业为油源供应商的,需提供与其省级公司3年以上供油合同;使用其他油源的,需提供在重庆市范围内有自备油库且油源、油量有足够保证的证明。”这给民营加油站带来了难度。

  对于《办法》发布后客观上造成的民营加油站的弱势地位,涪陵区商务局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加油站行业本身就不具备完全竞争性,带有一定的公益性,所以才实行特许经营,这就要求投资方要有一定的实力,从政府本身的用意来说绝对不会歧视民营加油站。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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