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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临江市法院强化调解能力 提升审判质量
来源:利剑网-中国企业新闻网法治频道       时间:2012/7/3 17:39:33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仅使案件审理结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更是提升了审判的质量与效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上半年,调解结案和经工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185件,占结案总数的71.2 %,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仅使案件审理结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更是提升了审判的质量与效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上半年,调解结案和经工作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185件,占结案总数的71.2 %,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在调解前深入了解案情,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细致地摸清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况,使调解工作能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全力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当事人对事实的错误理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去正确地理解法条。

二是快速转变角色,转变为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不带着庭审时的威严去进行调解,尽量表现出细节上的亲和力,耐心倾听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最大限度地获取双方当事人的信任。

三是准确把握调解时机。注重调解靠前,注意向当事人阐明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等问题。更多关注当事人的可得利益,将人与问题分开,引导当事人多关注利益而非立场。

四是讲求调解方式方法。根据当事人的心理、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不同的角度去适当地运用调解的语言。尽量创造宽松的氛围,避免当事人的紧张感。(焦素萍 鲁艳  肖继英)

责任编辑: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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