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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之争广药胜诉 收回红罐使用权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2/5/14 10:18:11     
  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红绿王老吉之争”终告完结,广药集团胜诉,收回鸿道集团红色罐装王老吉商标权。广州药业旗下上市公司白云山A昨晚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将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红绿王老吉之争”终告完结,广药集团胜诉,收回鸿道集团红色罐装王老吉商标权。

  广药及白云山A均发公告

  此前,市场上的“红罐王老吉”与“绿盒王老吉”分别有各自的“娘家”。“红罐王老吉”生产商是加多宝集团及其母公司鸿道集团,而“绿盒王老吉”则是广药集团。两家的商标之争于是被称为“红绿王老吉”之争。

  广州药业旗下上市公司白云山A昨晚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将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5月12日,广药集团官网也发布“重要启事”称,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这标志着广药集团在这场长达380天的争夺中胜出。

  据广药集团发布的裁决书称,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负担50%仲裁费。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祸起广药高层受贿

  在“重要启事”中,广药还提到,“这一仲裁结果必将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国资流失”正是广药在“商标争夺战”中所坚称,并以此控诉加多宝的重要观点。双方争斗缘起一份关于商标延长许可期限的合同,时任广药集团领导李益民受贿后续签的有效性成为焦点。

  2000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署合同,约定其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此后,双方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延长。

  按照广药方面说法,租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已经于2010年5月份到期,但由于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收到加多宝300余万港元贿赂,又续签10年。2011年12月,双方正式对簿公堂,在380多天后,仲裁结果才最终宣布。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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