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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镇黑榜“状元” 险企轮流“上阵”
来源:金融投资报       时间:2012/5/9 14:55:36     
  近日,中国保监会密集公布了中国人寿、人保财险、泰康人寿等9家险企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罚金总额高达111.4万元。近日,中国保监会密集公布了中国人寿、人保财险、泰康人寿等9家险企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罚金总额高达111.4万元。 

  今年中国保监会加大整治力度,在不到九个月的时间就已发出了866张罚单,平均每月罚单过百,而其中备受信赖的大型保险公司竟轮流坐镇黑榜“状元”之位。


  2011是保险业的“风控年”。早在年初,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2011年保险监管工作将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


  根据《金融投资报》的统计,在不到九个月的时间就已发出了866张罚单,平均每月罚单过百。位列前五名的分别是:人保财险(45张)、中国人寿(37张)、新华人寿(29张)、天安保险(27张)、平安财险(26张)。9月份国内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中再集团就遭到重罚,一连吃了7张罚单,罚款220万元。而此前几个月,中国人保、新华保险、中国人寿、泰康纷纷问鼎黑榜前两名。


  今年的1月21日,中德安联因新单回访标准话术修改后仍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不符,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负责人运营副总经理夏博恩被处罚款5万元。这两笔罚款,无论对公司还是个人都是到目前为止保监会诸多处罚中的高额罚金记录了。


  中德安联吃到今年第一张罚单的同时也在传递着某种监管动向:监管部门2011年将更注重对此前公布的法规、办法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落实检查,并且处罚内容也较之前更加细致。


  近日,中国保监会密集公布了中国人寿、人保财险、泰康人寿等9家险企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罚金总额高达111.4万元。其中,险企违规主要集中在虚挂保费、非法套取费用、虚列营业管理费、聘用无任职资格的销售人员等问题上。


  顽固的老毛病


  如果说中德安联因为回访话术不达标遭到重罚,那么多年以来保险公司非法套取费用、虚列营业管理费等问题上则更是顽固的老毛病。


  近日,中国保监会密集公布了中国人寿、人保财险、泰康人寿等9家险企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罚金总额高达111.4万元。其中,险企在虚挂保费、非法套取费用、虚列营业管理费、聘用无任职资格的销售人员等问题上再次“犯病”。


  9月初,中再集团及其旗下的子公司被保监会一口气连开六张罚单,成为保险业少有被“重罚”的一家公司。


  记者了解到,在保监会公布的对中再系5家公司的处罚单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财务数据不真实、应收账款账龄披露不真实、未按照规定提取及管理非寿险业务准备金。


  在被保监会处罚的中再系公司中,中再集团本身被处罚款最多,达到71万元,中再集团的违规事件包括违反规定运用资金投资设立中再物业、收购其股权,部分资产、负债、薪酬、业务未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007年未按照规定提取、管理非寿险业务准备金,部分报告未按照规定报送,2009年度公司治理报告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未按照规定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复旦大学保险系一位教授曾表示,以财险为例,国际上财险业务结构中,虽然车险的比例也较高,但经过若干年的经营发展,相对成熟,作为标准保单的业务很少进行分保,大量的再保险分出业务都是责任险、巨灾险等高风险的单体业务,因此再保险公司对其承保及赔付的真实性较易掌控。


  但在国内,因为业务的高速扩张及恶性竞争,财险公司接到了大量来自车险的分出保费,这部分保费数额较小,但涉及的投保人及理赔案件多如牛毛,再保险公司很难逐一核查,只能被迫接受所谓的垃圾业务,正是这些原因助长了险企在虚挂保费、非法套取费用等问题上违规操作。


  单次罚单金额最高80万元


  截止今年7月份,从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已经公布的罚单情况来看:人保财险37张,居各保险公司罚单数量第一位,接下来分别是:平安财险32张,新华保险29张,泰康人寿23张,中国人寿21张。


  某险企的张先生曾与《金融投资报》记者交流时称,基层保险机构套取费用的问题比较常见,尤其是个别保险机构为了业务的发展,手续费支付超标,无奈之下只好通过一些手段来套取费用。


  黑龙江保监局于2010年4月7日至9月16日对平安财险黑龙江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虚假批退保单、航意险净保费入账数据不准确、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黑龙江保监局向该公司开出了一张80万元罚单;同时相关责任人陶韬、杨万武、常喜文等人共计被罚17万,此次平安财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总计被罚款97万。


  在记者的统计中,保监局向某保险机构一次开出80万的罚单,属于比较大的一笔了,但此案并非孤例,因为北京保监局也曾向新华人寿开出一张金额相当的罚单。


  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的银保、团体、个险和意外险业务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未按规定使用备案的条款费率,销售过程中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北京保监局向该公司开出了一张80万元的罚单;相关责任人提建设、曲延文、慕晓华三人共计被罚款13万,此次新华人寿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总计被罚款93万。


  相关链接 2011年10月份各险企处罚情况


  中国人寿因聘用无任职资格的销售人员与虚挂保费被重罚共计27.5万元;


  泰康人寿因虚列费用、聘用无任职资格的销售人员等问题被重罚21万元;


  永安财险因虚列费用、聘用无任职资格的销售人员等问题被罚15万元;


  人保财险因非法套取费用被罚15万元;


  英大人寿因虚构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费用违法遭处罚,罚金15万元;


  信泰人寿因费用与实际支出不符被罚10万元;


  安邦财险因拒保交强险被罚5万元;


  阳光人寿因虚列营业费用等行为被罚2万元;


  生命人寿因聘用无任职资格的销售人员等问题被处罚9千元。

责任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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