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如果我能引来一个符合要求的大项目、好项目,个人能不能得到一些具体的物质奖励?”对于这一问题,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处等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在济南市层面上尚没统一的明文规定。对于作为招商引资“功臣”的公职人员,济南市仅有平阴县有明确的奖励机制。
引进优质大项目,是促进地域发展的关键性工作之一,也是地域经济竞争激烈的环节。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济南应出台相应的招商引资激励措施,以鼓励公职人员为招商引资工作而努力。但也有声音质疑类似的奖励政策。
记者探访:大部分县市区不奖
4月16日至17日,记者先后采访了济南六区三县一市主管招商引资业务的相关部门。对招商引资做出较大贡献的公职人员,除平阴县有明确的奖励措施外,其他各县市区均无明确规定,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各县市区又有差异。
历下区相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解释,“公职人员拿的都是‘阳光工资’,政府不会再为招商引资而单独给予物质奖励。”
市中区相关人员表示,“对于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我们一般是奖励单位,很少有奖励个人的情况。但如果招商过程中有中介人,而且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我们会考虑给予适当的奖励。”
槐荫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槐荫区面临大发展的机遇,全区上下十分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一些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该人士表示,对于一些引来大项目、好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奖励方面可以“一事一议”。
据记者了解,天桥区、历城区、商河县、济阳县和章丘市也没有明确的奖励措施。
长清区相关人员则表示,对于招商引资的“功臣”,无论是否公职人员,主要本着“一事一议,特事特议”的原则来处理。“如有公职人员引来优质大项目,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我们会给招商引资‘功臣’物质奖励。具体数额也是根据项目总体情况而定。”
平阴县相关人员称,“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政府将按引来资金的千分之一的额度进行奖励。例如,你拉来一个投资额1亿元的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以获得10万元物质奖励。类似奖励需要等项目落地投产并产生效益后,才按规定发放。”
存在争议:奖与不奖,各有说法
对身居公职的招商引资“功臣”,该不该按一定比例进行物质奖励?采访中,各界人士对此观点并不一致。
有公职人员接受采访时认为,现在政府部门实行阳光工资,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公职人员薪金的透明性。招商引资工作虽与当地的发展环境密切相关,但在一些项目的引进上也离不开个人的相关努力。“如果干多干少一个样,贡献大贡献小一个样,不利于调动个人层面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但也有一些受访者不提倡给公职人员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措施。他们表示,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个人为获得奖励有可能采取作假的手段“虚假招商”;还有些人会以招商引资为名报销各种费用,特别是财务制度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再就是招商引资奖金分配存在不公现象——— 招商引资费用由单位出,而奖金由单位主要领导个人拿的现象比较普遍,从而导致单位领导班子之间、职工之间的不团结;另外,一些单位可能借奖励招商引资“功臣”为由乱发奖金,为审计制造隐患。
学者建议:奖惩机制要把验收关
采访中,长期研究政府运转机制效能的旅法博士闫朋表示,在鼓励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机制层面,政府需要统筹考虑,奖惩机制既要科学又得严密——— 既要保证大家的积极性能充分调动起来,又需要避免一些政策可能会引发的负面效果。
例如对招商引资成果的考核方面,各地政府需要把住验收关,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验收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定量定性指标,重事实讲证据,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纪律,凡发现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他山之石】
禹城千万重奖招商引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招商引资“功臣”是否进行物质奖励,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
例如德州禹城今年的招商引资“金牌奖”便引发热议。为鼓励招商引资,禹城这座县级市对“有功”的机关、企业以及个人奖励金额达到1320万元。其中金牌24枚,作价超过270万元。
而据新华社的报道,近期贵州六盘水市钟山区设立“钟山区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奖励资金纳入区级财政和钟山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保障奖励资金兑现。对单位、个人或社会团体引进的区外项目建设投资(包括现金或以实物形态投入的生产设备),第一产业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第二产业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第三产业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奖励。以个人名义引进的,奖励给个人;以单位名义引进的,奖励给相关领导和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