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洁通讯员陈慧燕孟胜男报道记者日前从江门海关获悉,2011年1~11月,关区共有1651票进口货物享受了优惠税率,受惠货值2.58亿美元、享受税款优惠1.33亿元人民币,分别同比增长81.69%和43.01%,受惠货物涉及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香港CEPA、中新(加坡)自贸协定、中国秘鲁自贸协定、中新(西兰)自贸协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等10个优惠贸易协定,近90家本地企业从中受益。据了解,《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自2010年3月正式实施以来,江门关区进口该协定项下受惠货物货值位居全国之首。
2011年1~11月,关区共有1651票进口货物享受了优惠税率,受惠货值2.58亿美元、享受税款优惠1.33亿元人民币,分别同比增长81.69%和43.01%,受惠货物涉及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香港CEPA、中新(加坡)自贸协定、中国秘鲁自贸协定、中新(西兰)自贸协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等10个优惠贸易协定,近90家本地企业从中受益。“优惠原产地政策不仅是国家外交、经贸上的宏观战略,也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和进出口企业切身利益。企业从协定国进口部分商品,通关时按照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就可以享受比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关税税率,优惠原产地政策能够大大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江门海关关税处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到。
据悉,为使广大进出口企业准确把握国家最新的政策动向,充分享受原产地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江门海关通过企业座谈会、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地方外经贸信息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发布了具体的优惠贸易协定及相关公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原产地规则、进口通关程序、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出口享受协定税率等热点问题,该关还举办专门的讲座,面对面地解答企业疑问。此外,该关还在现场海关设立专岗,优先接单、优先查验,主动与报关行、船代等部门的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原产地商品归类、补充申报等问题,优质的通关服务措施不仅使企业享受了税款的优惠,还为企业提供了高效、便捷的通关环境。
据了解,《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自2010年3月正式实施以来,江门关区进口该协定项下受惠货物货值位居全国之首。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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