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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担保业追踪调查(图)
来源:搜狐网       时间:2011/11/9 12:01:40     
  业内人士表示,河南担保行业本身是无辜的,是那些违法的担保公司、违规的银行带来了行业的混乱。对于本报含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河南担保业的乱象,很多时候是"银行与担保公司在合谋"问题的采访提纲,作为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河南省银监局也未答复。 
  业内人士表示,河南担保行业本身是无辜的,是那些违法的担保公司、违规的银行带来了行业的混乱。

  本报记者 李国鹏

  经历了短暂的“集体盛宴”(详见本报5月5日的《河南上演担保业“集体盛宴”》)狂欢后,最近,河南担保业的投资者再次感到忐忑。

  事情源于吸储15亿元的郑州圣沃担保公司资金链在10月中旬断裂,引发“圣沃担保事件”;紧接着又是“宝银投资” 到期资金无法兑付、“新通商集团”拖欠投资者巨额本息。

  尽管河南省政府启动了应急预案,但仍未能阻止相继倒下的“多米诺骨牌”。此前有9月的洛阳“盛归来事件”、3月中旬的河南“诚泰担保事件”、2009年的河南“金邦投资担保事件”。接二连三的事情不仅遏制了河南雄厚的民间资本投向,也再次触痛“郑州模式”下的河南担保业神经。

  “没有"温州事件",河南担保业不也照样很受伤吗?那些(上述事件)只是开始,因为(担保公司)出事是必然的”。10月20日上午,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当地业内人士表示,“河南担保行业本身是无辜的,是那些违法的担保公司、违规的银行带来了行业的混乱,造成大量担保公司、银行违法违规的根源则是地方政府错误的行业理念、模糊的法规”。

  对于上述说法,尽管河南官方未给予回应,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诸多业内人士、投资者均表示认同。

  “我要强调的是个体(担保)公司出了问题,而不是行业出了问题。”10月20日上午,业内资深人士王金豹告诉本报记者,“根源是企业(担保公司)自律、政府政策、监管及法规存在问题。”

  纵容致使“泛滥”

  近亿人口的河南虽然经济、金融均不比沿海地区发达,但也不乏大量手握闲散资金和理财需求的民众,受“温州模式”地下钱庄的影响,这些民间游资暗流涌动。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这些民间游资喷薄而出,而为其搭建舞台的正是“担保公司”。 “河南的担保业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是在金融危机后,之前没多少普通百姓关注和了解它。”王金豹告诉本报记者。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年底,河南有担保公司318家,其中仅2008年就增加了128家;到2009年年底,有担保公司762家。

  2009年9月2日,河南省工信厅和工商局联合下发《备案通知》,要求全省的担保公司先到工信厅审批,再到工商局办理执照,然后在登记注册后的30日内,到同级信用担保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省工信厅。同时,2009年9月2日之前成立的担保公司没有备案证,被要求必须限期补办。

  “那时候(2008年和2009年)大量担保公司诞生,而政府却没有明确的监管法规和具体的操作细则,那些盖房子的、卖服装的、收废品的等都来开担保公司”,王金豹说,“很多担保公司都是空壳,虚假注资后,没人监督,很多担保公司的老板之前就是其他公司的理财经理,很多所谓的老板都搞起了非法集资,有的公司忽悠到钱就开始违法做其他的事情”。

  “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的很多公司,当初就是花钱找代办公司注册的,代办公司根据注册资金的多少收取费用后,很快就会将有注册资本金的担保公司营业执照搞定。”业内人士李先生对本报记者说,“鱼龙混杂的(担保公司)那么多,本来他们就是混入行业的,不干违法的事没法活下去,而政府也放纵了,出事是正常的”。

  2009年年底,河南金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建华“跑路”,200多万元的投资者资金去向不明。随后的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没有设置负责风险控制的部门、高息诱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

  “金邦投资担保事件”并未引起河南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而河南的担保机构却“井喷”,从2008年前的190家增加到2010年年底的1640家,占全国担保公司数量的四分之一。

  监管失控?

  “金邦投资担保事件”等相继点燃了河南担保业的“炸弹”,而政府的应急措施和法规似乎苍白无力。

  2010年3月8日,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担保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整顿,整顿期结束后,没有办理备案证的担保公司就不能拥有合法的身份。

  2010年11月15日,郑州市政府出台《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10)27号文)。2011年6月,河南省工信厅提高准入门槛,将246家担保机构列为初审合格机构。2011年7月28日,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制定的《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豫郑办(2011)86号文)(下称《办法》)出台。

  郑州市、河南省的两份文件引起业界的诸多非议。“省里仅仅是重复市里的文件,出台的时间比市里还晚了8个月,这个很有意思。”业内人士王先生对本报记者说,“更为重要的是担保业界认为,其不具备操作性,虚假的东西太多。”

  “对比两份文件可以发现实际操作和要求没有什么变化。担保公司拿着这些规定还是没法操作,原因是很笼统,业务操作、法律规范均不明确”。王金豹对本报记者表示,“文件只是定性,不是从操作细则、规则流程上进行规范,怎么监督和指导?”

  需要指出的是,在郑政(2010)27号文下发后,河南省开始了4个月的集中整顿规范担保公司,也就是在这段时间,河南诚泰投资担保公司违规吸纳资金导致400多位理财客户数亿元资金无法收回。

  而河南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负责人当时(4月底)给本报记者的答复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诸多业内人士对此说法并不认同,“是政府的理念出了问题”。

  “政府的整顿治理不论从文件上还是行动上,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10月21日下午,一不愿具名的业内资深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从证照管理入手没用,因为证照不是护身符,关键要有行业标准和真正的监管。没标准就无据可依,所以(政府)只能到处救火”。

  “按照高法的司法解释?熏民间借贷的利息收益不超过一年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即26.24%都是合法的。但是,借款企业要想承担这样的借款费用,就必须具备40%以上的生产毛收入或是用两三个月的纯收入才能保证一个月的借款费用支出。”王金豹说,“担保公司知道风险,为何还不规避?就是因为担保公司的不当私欲或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王金豹看来,高息是相关监管失控的另一诱因。“高息一直居高不下只能说明两点,一是担保公司故意的;二是担保公司根本没有风险控制,片面迎合投资者,不能怪行业,只能怪企业,还有监管的缺失和无效”。

  那么,上述两份法规是否就如业内人士所言,地方政府目前能做的只有到处救火?

  10月21日中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金融处领导请示后给本报记者的答复是,“事情是工信厅牵头的,具体问题得找他们”。

  10月25日,本报发给河南省工信厅“继2010年6月国家7部委下发的行业文件后,郑州市也制定了相关文件。7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再次重复郑州市文件内容进行发文。此举是否符合常规?”的采访提纲,至发稿时仍未有任何形式的回复。

  “担保业不是由金融办管,这个事((2011)86号文)我不知道”。10月27日上午,河南省金融办的谷处长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有什么问题发个函来”。接到本报的采访函后,谷处长致电本报记者再次表示,“(担保业)业务在工信厅,还得找他们”。而对于本报记者问及的“金融办的职能是什么?”,谷处长未予答复。

  10月28日,本报按要求发给《办法》制定者的河南省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的采访函,均未得到答复。

河南担保业新规发布后,郑州国贸中心内仍有数十家担保公司在运转。 本报记者 李国鹏 摄


  推波助澜的银行

  除了担保公司本身违法违规外,银行的推波助澜也加剧了乱象。

  “目前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很不好,甚至很恶劣”。王金豹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不够,二是融资渠道不畅通,三是民间融资没有健康的平台,四是监管不到位”。

  然而,中小企业的生存现状却给银行、担保公司带来了“商机”。屡次利益博弈后,三方达成了某种程度上心照不宣的默契。

  “很多中小企业向银行借贷后,由于发展周期较长,往往在贷款到期时急需一大把资金还款,然后再等银行重新放款补上”。医药行业企业主刘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早年我们到处挪借补这个缺口,现在都是通过担保公司来做”。

  担保公司为何敢借大把的资金给企业呢?“一般都是银行内部人士介绍的,要不谁知道找哪家担保公司”。据刘先生介绍,很多银行高层管理人员与担保公司关系复杂,“所以部分银行为担保公司作担保也就很正常了”。

  担保公司离不开银行的人脉资源,银行也离不开担保公司的“支持”。除了周转于银行、企业、担保公司三方间的上述“过桥资金”外,“短拆”也是银行给予投资者的创新产品。

  “最近在归拢一些资金,为年底的短拆作准备”。私募投资人程女士对本报记者说,“短拆利息高啊,一般都是二十几天,很快”。

  “每到年底考核存款量前夕,很多银行就会求助于担保公司,用来应付上边的考核。考核一过,银行就会将这笔钱和高额利息还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再按承诺兑现给我们”,程女士说:“出事的担保公司是因为银行没有继续或及时给他们放款而导致资金链断裂,否则不会出事。”

  “其实,银行是最大的违规户,隐性的潜规则太多了”。业内人士王先生告诉本报记者,“你看看最近银行门口挂的条幅都是"合规执行年"什么的,为什么要合规呀?说明过去不合规的地方太多了。”

  本报记者注意到,7月中下旬,国家发改委会同部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和检查,发现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及同城支行营业部等18个网点7月1日至14日期间,继续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兴业银行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被媒体披露涉嫌参与违法违规担保的公司也涉及到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办公室尹主任于10月26日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媒体是在胡说,我们没有参与”。随后,按照尹主任的要求本报又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仍未见回复。

  同样,按照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办公室张主任的要求,本报发去相关问题的采访函也未见回复。

  对于本报含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河南担保业的乱象,很多时候是"银行与担保公司在合谋"问题的采访提纲,作为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河南省银监局也未答复。

  虚设的“行业协会”

  与担保业的“盛况”形成鲜明对应的是,拥有1640家担保公司的河南担保业居然没有正常运转的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可以成为政府了解行业的窗口、抓手,不能自己把自己搞孤立了”。10月21日下午,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过去曾有过协会,不过没怎么运作。建议政府尽快组织行业协会,并让其运作起来”。

  其实,2002年9月成立的“河南省企业信用担保协会”只是有名无实。10月28日,本报记者登录河南省企业信用担保网,拨通网站上的电话欲了解相关情况,接电话的女士称“是一家公司电话,不是什么协会”。

  “协会成立后运作了一段时间,由省中小企业局的领导任会长,几个担保公司的老总任副会长、秘书长”。上述业内资深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就停下了”。

  中原工学院教授杨俊博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对行业内的担保公司进行自查,发现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后进行通报和举报,起到净化行业和规范经营管理的作用。

  “协会内部的担保公司也可以相互帮助,这样就可以提高担保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杨俊说,“除了自律外,行业协会还能起到加强各公司之间业务交流、信息互通的作用”。

  在业内人士看来,成立担保业协会无疑是解决担保行业面临的风险以及规范担保公司经营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但如何真正有效地规范运作并发挥作用是关键。

  “行业协会真要运作好很不容易了,最关键的还是政府的行业理念”。业内人士王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行业标准是什么,操作规程是什么,哪些方面能干,哪些不能干等都是面临的切实问题。

  那么,让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受到社会质疑的担保行业,河南地方政府该如何解决呢?本报记者欲从河南省中小企业局得到答案。

  “我们只是工信厅的一个处室,连独立的财务都没有。有什么问题还是去厅里吧,有统一的归口管”。10月21日,河南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的一位女士告诉本报记者。

  新规“不通”?

  尽管河南省政府办已经下发《办法》3个月了,但坊间对其新规“银保业务对担保公司、中小企业都走不通”的热议却甚嚣尘上。

  “《办法》规定,担保公司有证照的前提是省级域名注册资金1个亿,市级域名5000万,须由两家银行授信,每家分别在一个亿以上,其中,每家银行放置注册资金4000万,有银行托管,不能动用,然后是每家银行再放2000万的保证金,银行1?押5放大”。王金豹说,“所有有证公司只能开展银保业务,不能做民间融资业务,这样借款人又多了银行费用,材料都报到银行重新审批时间长且繁杂,借款人耗不起,所以这条路压根就走不通”。

  《办法》中最没法落实的就是“违规”。 在业内人士王先生看来,“对照要求,河南省1600多家担保公司没有一家是合规的,就算国有控股公司、做得好的民营公司一样也在违规,因为他们不可能按照要求来做,否则就没法干了”。

  王金豹也认同上述观点,他举例说,“假如借款人需要1000万,具体操作上首先(担保公司)看你的抵押物、做公证都得需要时间,1000万你需要的是一把拿走,出资人这边却不可能一把给你凑齐,因为出资人多且散不可能在同一天签约,这个时间上的差异和利息谁来支付?担保公司要是提前垫付就违规。”

  “再说一对一抵押。1000万可能是10个人出资,那么就需要做10次抵押和10次公证,借款人就得出10次抵押和10次公证费;解押的时候很多出资人不来解押,借款人很是不满,担保公司也很头疼。后来都统一放在担保公司名下,做一个公证,这样似乎很公正,但不符合《办法》”。王金豹强调。

  “从这个角度说,在现行规定下,担保公司要实现规范操作实在太难”,王金豹说:“什么叫违规?担保业的"规"在哪里?谁来制定,谁来参与管理?法律法规不禁止并不代表你什么都能操作,目前不清楚操作规范是什么?”

  与业内人士持有同样观点的还有半官方性的某学会人士。他表示,如果按照《办法》新规去做,恐怕大部分民间资本、私营资本都会退出,因为不做理财、投资赚不到钱,“如果仅和银行合作做银保业务,那就什么也干不成”。

  “出路”在何方?

  “省里在这儿包了近60个房间,很多厅长都住在这里,要求对外一律保密。住了不到两个月,很多人都过来找”。10月21日下午,郑州郑东新区某快捷酒店前台人员告诉本报记者,“你要找谁直接打他电话,我们不可能帮你打,更不可能告诉你他在哪个房间”。

  知情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河南省政府在郑东新区成立了紧急预案领导小组,着手部署解决近期连续的“担保公司事件”。对于上述说法,本报在给河南省工信厅的采访函中也有提及,但未得到答复。

  如果仅仅是着手解决已发生的问题,那么现行的《办法》可行性问题该怎么办?“正规”民营担保公司还要不要发展?河南担保业之路又在何方?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担保公司老总告诉本报记者,“省工信厅召集开过会,在调查摸底,真正的东西还没出来”。

  “目前银根收紧,民间融资担保是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当前该行业有三类:一是纯做银保业务的担保,要支持和鼓励这类公司;二是做合法规范的民间融资担保业务公司,特征是不摸钱、不吸收存款、不搞非法集资,要促进这类公司更加阳光化和规范化;三是打着民间担保融资旗号非法集资,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的,要打击和取缔这类公司”,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资深人士说。

  他建议,对于一类公司要支持鼓励,二类公司要促进阳光化、规范化,发挥积极作用;三类公司要打击取缔。“希望政策要明确,既打又要阳光化”。

  在王金豹看来,获得经营许可证的民营担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并获得较好发展极难,没有证照的要取缔、转行。那么,民间借贷之路在哪里?

  经济社会里,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可能被杜绝和禁止的,如何规范、引导和监管,使其成为地方经济发展融资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其健康发展,这是摆在管理方、担保企业、借款企业和投资者面前的难题。

  业内人士王先生建议,民营担保之路不能断,必须硬起手腕,搞掉投机取巧、非法集资等公司,用合适的细则和规定保持正常运行,让部分操作合法化,允许调配部分资产用于前期资金不足。并最终形成行业特点和规范。

  八部委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只是框架式条款,不具备业务操作的指导性和监管的可行性。王金豹表示,有了办法之后,担保公司却无从做起,这是症结所在。

  除了金融及其管理机构参与外,建议成立行业协会,由协会牵头,联合担保公司、法律界、专业人士等共同制定民间担保业务操作细则,然后报给金融和行业监管部门,以行业名义来操作。

  在执行过程中,首先要试运行,根据月、季度的情况进行调整并最终确定完善起来,最后在行业中推行。王金豹建议,这样,民间有了操作细则,有了行业规范标准,监管就有依据,民间借贷业务也能较好发展。
责任编辑: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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