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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大气治理需创新市场化机制
来源:中国能源报       时间:2011/6/22 10:29:13     
“建议以脱硫行业的特许经营模式为脱硝和其他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尽快制定鼓励大气治理产业化和市场化的经济政策,鼓励应用资源回收型的环保技术,从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给环保企业和环保项目的投融资提供配套政策,促进大气治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志民在6月7日举行的“2011中国环保产业发展与投融资交流会”上表示。 
“建议以脱硫行业的特许经营模式为脱硝和其他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尽快制定鼓励大气治理产业化和市场化的经济政策,鼓励应用资源回收型的环保技术,从税收、财政、金融等方面给环保企业和环保项目的投融资提供配套政策,促进大气治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志民在6月7日举行的“2011中国环保产业发展与投融资交流会”上表示。

  脱硫、脱销特许经营规模广阔

  董志民介绍,从2008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在北京举行了首批11个试点项目,要做烟气脱硫的特许经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以国家出台的脱硫电价及相关的优惠政策作为基础,将电厂的脱硫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由专业化的脱硫公司承担,脱硫产品产生的经济效益由脱硫公司全部享受。龙源环保做了两年脱硫特许经营后,截止到今年3月,公司已经签订的脱硫特许经营项目涉及到电厂是22家,总计脱硫装机容量是24100千瓦,合作的公司是24家,脱硫装机容量是21040千瓦,上述两项脱硫装机容量合计45140千瓦,已成立脱硫特许经营分子公司15家,开创了市场化污染治理的新机制,保障了设施运行质量。

  “从这两年经验看,脱硫特许经营有利于提高大气治理的工程质量和设施投运率,有利于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监管。”董志民说,“十二五”期间大气治理项目投资需求是2600亿元,融资需求大概是在2000亿元,烟气脱硫BOT项目需要一次性的投入大量的资金,回笼资金时间相对较长,“十二五”期间我们国家重点是要进行脱硝、烟气的治理。单凭环保企业自身的实力不可能满足大气治理产业化所需要的巨大资金。应大力发展污染治理产业的投资机会,使脱硫特许经营为其他环保产业发展提供借鉴。

  申银万国也认为,按照现在平均1.5分/千瓦时的脱硫电价,保守按照火电厂平均4500小时的利用小时,以及国家对火电行业“十二五”的规划,整个脱硫特许经营市场保守测算约650亿,即使假设其中50%开展脱硫特许经营,规模约325亿元。而在火电行业利用小时未来三年处于较大幅度上涨背景下,预计脱硫特许经营市场空间会超出预期。同时预计未来脱硝产业也将走特许经营道路,整个大气治理特许经营规模空间广阔。

  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特许经营大幅度提高了机组脱硫效率,提高了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同时,经济效益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电厂实际燃煤污染物情况大大超出设计值。

  董志民介绍,国家政策暂无非计划电量和供热的脱硫补贴,部分烟气脱硫无收入,税收优惠政策不能落实,脱硫成本逐年增长,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问题严重,特许经营主体双方资产界限不明,投资项目的结算机制不顺等等。

  针对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应有区别性的投融资政策出台,以保障投资企业的收益,恶性竞争使得市场整体的投融资环境恶化,随着脱硫装置特许经营BOT模式的开展和推进,迫切需要增强大气治理的资金实力。

  而造成脱硫特许经营模式存在很多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现行的环保投资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政府是最大的投资主体,因为它的投资主要追求的是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经济核算和成本效益就没有鉴定,投资性质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投资而不是经济性投资,带有浓厚的政府行为色彩,投资渠道单一。

  董志民建议,在大气治理市场建立多元化、社会化投融资体制,使治污者真正有利可图。还可以通过税种和税率的变化来促进多元化、社会化投融资体制的建立,引导金融机构的资金进入大气治理的投资领域等等。另外,可以发行用于环保项目的企业债券或者发行环保彩票等等,筹集环保企业的建设资金。
责任编辑: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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