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是深圳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深圳保险业努力把握保险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坚持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保险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深圳保险业“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是深圳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深圳保险业努力把握保险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坚持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保险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行业实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场保费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是深圳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10年,预计全市保费收入将达到350亿元,保险密度3900元,保险深度3.9%,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3倍,2.0倍和提高了1.7个百分点。以保费规模来衡量,深圳稳居全国大中城市前4位。截至2010年10月,不含总公司的保险行业总资产达718亿元,比2005年增长2.2倍,含总公司的保险业总资产超过8000亿元。
(二)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经营效益持续向好
截至2010年10月,产险市场非车险占比31.57%,较全国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寿险市场新单期交占比32.07%,较全国平均水平高7个百分点,个人代理渠道业务占比48.39%,较全国平均水平高7.6个百分点。2009年,深圳产险业一举扭转连续经营亏损的局面,当年实现承保利润1.5亿元。2010年前10个月,深圳产险公司承保利润达到4.2亿元,承保利润率为5.70%,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4个百分点。
(三)保险机构发展迅速,市场体系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由36家增加到62家,其中法人机构12家,产险分公司24家,寿险分公司15家,再保险分公司2家,其他主体9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由115家增加到144家。已经基本形成涵盖国有、股份制、专业性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门类齐全的市场组织体系,呈现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再保险公司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市场格局。
(四)改革创新步伐加快,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率先解决了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保问题;率先推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也是率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城市;率先推出由政府出资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的机制,为妥善化解校园风险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模式;率先试行火灾公众责任险,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的安全保障水平。2006-2009年,深圳保险业有15项创新项目荣获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深圳保监局上报的“深圳保险快处快赔机制”、“深圳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项目”分别在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最高荣誉——“深圳市金融创新特别奖”。
(五)保险功能显著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业累计提供各类风险保障近60万亿元,支付赔款和给付约300亿元,减轻了灾害事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进一步发挥了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作用。2009年,出口信用保险为外贸出口承担了76.8亿美元的风险保障,同比增长199.9%,支付企业赔款1922万美元,同比增长111.8%,有力支持了深圳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民工保险、校园方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发展,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六)保险监管不断加强,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同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相互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深圳保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的有效机制。切实做好保监局偿付能力监管的相关工作。坚持从人入手,大力加强高管人员监管,强化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进一步完善深圳保护保险消费者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机制。
责任编辑: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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