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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沈阳维权案昨日开庭 索赔20万元
来源:千龙娱乐       时间:2010/4/22 11:11:27     
小沈阳火了,其演出视频被疯狂复制。2010年1月15日,小沈阳将制作和销售其演出光盘的三家单位告到法院,认为三家单位侵犯其表演者权,索赔20万元。  
小沈阳火了,其演出视频被疯狂复制。2010年1月15日,小沈阳将制作和销售其演出光盘的三家单位告到法院,认为三家单位侵犯其表演者权,索赔20万元。

  昨日9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小沈阳维权案。小沈阳并未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代其维权。

  当日上午,近百人参加庭审。此次涉嫌侵权的光盘《转王小沈阳PK孙小宝》是由沈阳莎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出版。光盘共计约3个小时,其中,小沈阳节目约占30分钟。

  小沈阳代理律师认为,沈阳莎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未经小沈阳授权,擅自出版、发行、经销该光盘,严重侵犯其表演者权。因此要求三被告停止出版、发行、经销、销售侵权光盘,三家单位向小沈阳支付赔偿金及维权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开庭后,原被告双方就展开了激烈辩论,其中一个焦点问题就是光盘里的涉案节目到底有没有小沈阳授权。

  被告方构成侵权

  被告方并没有小沈阳签名的“授权书”,无法证实被告方出版发行的光盘的合法授权,所以被告方构成侵权。

  小沈阳代理律师对被告提出的大部分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出了异议

  我们没有侵权,出版作品中有几个节目是有授权的,节目版权在经过几个传媒公司后,最终由我们公司接收,而最初公司录制节目也是经小沈阳允许的。

  节目是2002年录制的,给了小沈阳500元,包含了演出费和版权等其他所有费用,当时是小沈阳同意的。现在我们拿不出书面授权书,但可以找到当时的很多人来证明。
责任编辑:王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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