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日前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标注甘肃镇原县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60克装大鹏牌甘草杏肉、重庆市江北区红兴食品厂的泡椒鲜笋等12个样本被判定不合格。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称,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近期,市食品办加大食品的检测力度,本周共抽取样本760个,不合格样本12个(不合格食品名单见附表),抽检合格率为98.42%,其中蔬菜、鲜肉、食盐、大米、酱油、食用油、食糖、水发产品、鲜奶、干果、坚果、谷物粉制品、方便面、干菜、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豆制品、小麦粉、即食米面食品、辣椒制品、蜂产品抽检全部合格.现决定对该12种食品停止销售。市食品安全办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下列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不合格食品名单
(张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