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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医院 慈济医院因骗医保被停医保资格
来源:燕赵都市报       时间:2008/4/22 10:10:39     
 

本报讯(记者郭天力  实习生冯喜燕)4月11日,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发出通报,对新华区医庭院做出处理,停止其医保资格,追缴其违规费用86935.3元,责其缴纳违约金82万元。同时对存在假住院问题的石家庄市慈济医院,也做出停止医保资格的处理。新华区医院、慈济医院也成为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成立11年来,第一批被停止医保资格的违规医院。

 

据了解,在调取新华区医院有关住院病历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派人走访了该院医护人员,并调阅了该院药品入库单、出库单、药房处方等。经审核发现,该院药品入库单、出库单与药房处方及病程记录中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严重不符。仅2007年12月一个月,就有41个参保人员存在违规问题,违规金额达86935.3元。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经研究决定,给予新华区医院以下处理:

 

一、追缴违规费用86953.3元,扣合同保证金7066.65元,合计94001.95元;

 

二、责其缴纳违约金,按处罚规定,全部金额为820000元;

 

三、终止与其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另据了解,2008年4月6日上午,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对市内多家医院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慈济医院有4名患者持卡住院而人不在医院。待院方将患者招回后,发现4人均无输液痕迹,而病历记录中却有输液治疗,其中三名患者为术后病人。当被要求查看患者术后伤口时,院方工作人员百般阻挠,患者也不予配合。后经医保中心调查核实,认定慈济医院违反医疗保险规定,为四名参保居民伪造病历,办假住院。医保中心认为,慈济医院这种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形象,决定停止其医保资格,追缴违规费用,责其缴纳违约金12万元。

责任编辑:李治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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